为落实财政部、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103号)及《江苏师范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缴纳,确保现金奖励相关信息公开、透明,学校现对“一种碳包覆氮掺杂的TiO2的蝴蝶状纳米材料的合成方法”专利权转让现金奖励事宜公示如下:
专利名称:一种碳包覆氮掺杂的TiO2的蝴蝶状纳米材料的合成方法
专 利 号:2017112473141
专利授权日:
主要发明人:韩锡光,王钒
转化方式 :专利申请权转让
受让方: 浙江宏晟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
转让总价:2万
转让净收益:1.8万
现金奖励金额:1.8万
奖励人员姓名:韩锡光
奖励人员岗位: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教师
成果贡献:专利研发工作牵头人
技术合同登记信息:已办理认定,编号:2021320307900003。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15天,自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4月2日止。如有意见,应于4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送交叉应用研究院办公室。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马冬星、陈凡栋
联系电话:83403676
电子邮箱:jszyzx@jsnu.edu.cn
交叉应用研究院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