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宋玉杰发布时间:2021-09-13浏览次数:767

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苏知发〔2021〕93号),为做好我校参评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 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 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 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 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 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二、推荐方式

(一)省知识产权局推荐渠道

省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上限为32项,其中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推荐数量上限21项、外观设计专利推荐数量上限11项,由省教育厅、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先期推荐,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各推荐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审核,择优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推荐。

省教育厅负责部委属、省属高等院校专利项目申报推荐工作(不包含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自荐项目),按照省教育厅提供的账号和密码,自行登录“江苏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pm.jsipp.cn/nbsgd)申报。)登录系统后,进入项目申报栏目,选择“中国专利奖拟推荐参评项目申报”,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在线填写《中国专利奖申报书》,上传附件材料(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共有专利权人声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和专利授权公告文本,并在线提交审核,无需另行报送纸件材料。

择优推荐,重点鼓励省市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和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的获奖单位进行申报。

(二)其他推荐渠道

拟通过院士、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推荐的项目以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自行联系。

联系人:宋玉杰,陈晓芳;联系电话:83656191;办公地点:静远楼1801室。


附件:1.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pdf

   2.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docx

   3.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docx

 

 

 

 交叉应用研究院

                                       2021年9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