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首届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高光珍发布时间:2016-10-20浏览次数:706

各相关学院及研究机构:

  现将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首届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评选活动的通知》予以转发(http://www.jsip.gov.cn/tzgg/201610/t20161014_37346.html)。请各相关单位依据通知要求,及时组织相关老师申报。 

  一、奖项设置

本届评选设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以下简称省专利发明人奖)10名,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和外观设计专利设计人中评选产生。

二、申报条件

(一)实际居住在本省半年以上的常住居民,且近3年主要发明创造活动所申请的专利申请人地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申报人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本通知中的“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在专利证书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栏中署名前三位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专利数量多、质量高,且布局合理。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有效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数量不少于20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或者有效国(境)外专利不少于2件;

(四)近5年内申报人专利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特别是对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大),对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具有突出贡献。

三、申报材料

  申报省专利发明人奖,应当填报《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申报书》(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报人从事发明创造活动的履历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近5年申报人专利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证明,应当加盖专利实施单位财务专用章,重点说明销售额、利税额、出口额等经济指标,并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专利实施单位相应纳税证明或者纳税凭证复印件;如有专利许可、转让、出资或者融资等情形的,应当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三)近5年申报人专利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证明,应当加盖专利实施单位公章;

(四)申报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如获得的课题资助、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相关单位必须于1026日前将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静远楼1816室,待学校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再分配用户名密码进行在线填写,通过系统审核后再上交最终版纸质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光珍

  联系电话:83403606

  电子信箱:jszyzx@jsnu.edu.cn

  附件:

  1.通知.pdf

  2.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申报书.doc

  3.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4.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推荐函.doc

                    科产部技术转移中心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