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及《江苏师范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现将拟许可科技成果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3日-2026年8月28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技术转移中心反映,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8月28日下午17:00。
办公地点:分测422
联系人:郑伟、段培同 联系电话:83656907
| 成果名称 | 拟许可使用费 (万元) | 被许可方(单位名称) | 成果完成人 |
| 负折射率温度系数硫系玻璃生产技术(五年排他实施许可) | 210 | 上海米蜂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杨志勇,杨安平,杨艳 |
技术转移中心
2026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