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拟设立学科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公示

发布者:马冬星发布时间:2018-05-07浏览次数:676

设立学科性机构/企业是学校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方式之一。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江苏师范大学贯彻落实江苏省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政策措施实施办法》及《江苏师范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等相关文件,对我校科研人员通过创办企业实施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情况进行公示。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团队成员

孙勇、曹小迎、宋仅星、李连伟、张田军等

民办非企业单位

连云港市江苏师范大学药食资源生物技术研究院

经营范围

药食生物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人才培养、信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和药食同源保健品开发。


公示时间:201857--2018521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交叉应用研究院反映,反馈截止时间2018521日下午1700

办公地点:静远楼1814室,联系电话:83403606,电子邮箱:jszyzx@jsnu.edu.cn。

  

交叉应用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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